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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广网北京2月17日消息(记者李健飞 王洁 孙莹)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《新闻和报纸摘要》报道,曹艳群,生前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第一检察部副主任、一级检察官。2021年12月15日,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,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,年仅36岁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追授曹艳群同志“全国模范检察官”称号。
来自广西桂林资源县梅溪镇瑶乡大山的曹艳群,深知家乡法律专业人才匮乏,2008年大学毕业后,放弃了就读硕士研究生和在城市发展的机会,回到当时还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家乡,成为资源县检察院的一名书记员。她跟父亲曹平说:“学法律不回资源县,对不起我读的书。”
曹平:她再三地说,读书可以在工作当中继续读。其学的是法律专业,不回资源工作,对不起资源的老百姓,对不起读的书,她说必须回资源。
2021年,她主动申请办理一起三十多年前的刑事申诉案,时间长、跨度大,涉及的证人众多。资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泽汉说,她是凭着钻到底的韧劲,啃下了“骨头案”。
蒋泽汉:她制作了6本案卷,撰写了七十多页的审查报告,使这个“骨头案”划上了圆满的句号,大家都说她是“拼命三娘”。
曹艳群负责的部门案件量大,经常要加班加点。离世前两个星期她患了重感冒,但她依旧为一位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案奔波着。然而2021年12月15日,曹艳群下班后在家中突发疾病,晕倒后再也没有醒过来。几天后,她的同事们将这笔司法救助金发到了群众手中。
资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廖希安:学习她一心为民,对党无限忠诚,对检察事业无限热爱,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,积极能动履职,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。
曹艳群从事检察工作十三载,所办1048个案件无瑕疵、零差错。
曹艳群生前说:“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,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,我觉得这就是我最大的欣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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